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民法研究所所长刘家安,一位被学生称作“扫地僧”的老师,上课时总在讲台摆一盆兰花,不疾不徐,娓娓道来。有人问他凭什么能连续七届当选“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他的学生说:“你去听一节课就知道了。”
01 学术履历:从法大校园走出的民法深耕者
刘家安教授与法大的缘分,从1989年便已开始。
那一年,他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在此完成了本科、硕士、博士的全部学业。1996年硕士毕业后留校任教,至今已近三十年。其间,他赴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访问研修,专攻罗马法与民商法,这段经历为他日后贯通中西民法理论奠定了深厚的学术根基。
今天的刘家安,身上挂着诸多学术头衔: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北京市物权法研究会副会长。2021年,他获评“北京市教学名师”。2023年,他出版了《民法物权》一书,被学界评价为“近年来最具影响力的物权法教科书之一”。
但所有这些头衔,在他所带过的学生心中,都比不上另一个称呼——“家安老师”。
02 讲课风格:把生涩法条“翻译”成生活常识
听过刘家安课的人,几乎都会用同一个词形容那种体验:恍然大悟。
一位全职宝妈学员在分享中写道:“上了那么多年学,学了那么多年法律,我竟然第一次听懂了民法!” 这句话在法大法考的学员感言里,被反复提及。
刘家安的课堂从不急于灌输“考点”。他讲物权变动,会用“买房过户”的全过程来拆解交付与登记的逻辑关系;他讲地役权,会举牛羊在高山牧场季节迁徙的例子,让学生一眼看清需役地与供役地的依存关系;他讲主物与从物,会拿“房屋买卖中的家具”和“农场买卖中的肥料”作比,把抽象的法理还原为日常生活的常识。
有学员这样描述他的风格:“刘老师讲课深入浅出,能把复杂的民法原理讲得像故事一样通透。他不仅教条文,更教底层逻辑和法律思维。”另一位学员则用“案例化教学”来概括:他总能把生涩的民法法条转化成一个个鲜活的生活事例,信手拈来,轻松自如。
这正是刘家安教学哲学的核心:法律不是高高在上的教条,而是用来理解世界的工具。
03 学生心中:优雅、操心,像“有素质的家长”
在法大学生自发组织的“最受本科生欢迎教师”评选中,刘家安从2003年起连续七届上榜。这不是一个容易拿到的荣誉——它意味着在长达近二十年的时间里,每一届学生都愿意把票投给他。
学生们形容他的关键词很特别:优雅、温和、操心。
“刘家安老师很优雅,上课会摆放一盆兰花。”一位学员写道,“他就像扫地僧,内功深厚,深入浅出娓娓道来,但不强求。有时又很操心,像一个有素质的家长。”
这种“操心”体现在课堂上每一个细节。他在讲解《民法典》第311条善意取得时,不只拆解构成要件,还会追溯到罗马法的“时效取得”制度,用“交易安全”与“原权利人保护”的价值博弈,让枯燥法条瞬间鲜活。课后若有同学仍有困惑,他会耐心交流探讨,直到对方真正理解。
中欧法学院的“探课”记录里,这样描述他的课堂:“刘老师通过发散性的思维和延展性的授课模式,在根据《民法典》条文讲授知识的同时,联系其他相关知识,对物权法体系进行融会贯通。他注重法学的思辨性和批判性思维,对于存在争议的问题,在合理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
在他的课堂上,学生学会的不是“记住答案”,而是“如何提出正确的问题”。
法考圈从来不缺“押题神话”和“口诀大师”。但刘家安的独特之处在于,他让考生在追逐分数之外,看见了民法本来的样子——不是一堆需要背诵的法条,而是一套理解世界的逻辑。
一位2025年一战通关的学员在感言中写道:“听他课总有种‘原来如此’的顿悟感,民法从此不再是一座难爬的山,而是一片值得探索的风景。”
或许,这就是一位好老师的终极意义:他不是帮你翻过那座山,而是让你发现,山的那边,是一片值得奔赴的海。
你在民法备考过程中,是否也曾被某个概念困住很久?是哪位老师或哪一节课让你突然“开窍”?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顿悟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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