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
1. 课程的类型:根据课程性质分类,课程可以分为学科课程、综合课程和活动课程。
2. 根据课程修习分类,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3. 根据课程管理分类,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
4. 根据课程形态分类,分为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
5. 中小学课程内容主要包括三个层次:课程计划(国家开设哪些学科)、课程标准(教科书编写和教师教学的依据)、教材(教科书的编写形式包括直线式和螺旋式)。
6. 综合实践活动是一门国家必修课,小学三年级开始设置,每周平均三课时,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
7. 新课改对课程结构的调整: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课程;小学以综合课程为主,初中分科课程和综合课程相结合,高中以分科课程为主;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农村中学课程要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48. 新课改的评价理念是发展性评价和激励评价。
教学
9. 教学是学校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是学校教育的中心工作。
10. 教学工作的基本环节包括备课(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上课(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课后作业的布置与批改、课外辅导、学业成绩的检查与评定(试卷分析的信度、效度、难度、区分度)。
11. 我国中小学常用的教学方法包括:讲授法(最常用)、谈话法、讨论法、读书指导法、演示法、参观法、练习法、实验法、实习作业法、实践活动法、发现法、情境教学法、欣赏教学法。
12.教学原则包括:直观性原则、启发性原则、巩固性原则、因材施教原则、循序渐进原则、量力性原则、理论联系实际原则、科学性与思想性相结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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