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谁负责阅卷
笔试结束后,由各省考试负责单位将笔试答题卡扫描数据和试卷统一报送,阅卷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2015年下半年,教育部委托了浙江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作为评卷院校,所以不是各省负责自己省份的阅卷,而是全国范围内统一指定几个评卷点。
二、阅卷老师资质
阅卷老师由负责评卷的省份在全省范围内选聘,主要从师范院校中推荐。阅卷教师应具备的条件:有较高的本学科业务水平的大学教师,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自觉遵守评卷工作纪律;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卷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熟悉计算机操作技能。
三、试卷阅评模式
答题卡评阅全部采用网上评阅模式,网上评卷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模式。客观题部分由系统自动判定,主观题部分由阅卷老师评分,最后由阅卷系统统计成绩,生成各种报表。
四、笔试合格线划定
阅卷结束后,教育部考试中心依据当次考试情况,对各科目划定考试合格线,再通过线性转换得出最终考生的报告分。
【阅卷流程】
1、制定工作方案、编制阅卷工作的预算并报领导审定。
2、选定并落实阅卷老师,并与之签订承诺书。
3、制定各项阅卷工作制度和作息制度等。
4、工作人员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包括考生的报名考场数据的检查;计算机及有关设备的检查,确保阅卷计算机安全可靠;所需软件的调试;计算机病毒的检查和防范;阅卷过程中用到的各种文具等用品。
5、工作人员进行调试机器设备,安排阅卷所需要的软硬件环境,进行病毒查杀等处理。
6、接收试卷,并保存在试卷库。
7、纪检人员查验试卷的密封情况,在监督下拆封使用。
8、成立相应的阅卷工作领导小组、资料组、评阅试卷组、后勤组等组织机构,召开阅卷工作动员大会。
9、组织讲师组老师熟悉并分析题型,参照标准答案,确定统一的评分标准。
10、正式开始阅卷。
11、做好各项情况(包括异常情况、违纪情况等)的登记工作。
12、阅卷中每天要做好数据备份、进度统计等工作。
13、原始数据当场刻盘,2人保存。客观题评分2人以上在场进行评分,评完数据当场刻盘保存。
14、主客观成绩合并,原始数据当场刻盘,2人保存。
15、数据检查、抽样。
16、出具阅卷情况报告单。
17、阅卷结束时,试卷入库。
18、公布成绩和合格标准。
19、成绩复查。
20、阅卷结束后形成阅卷卷宗(包括工作方案、工作预算、工作制度、人员安排、老师的承诺书、阅卷的试卷标答、评分细则、阅卷进度情况表、阅卷情况登记表、违纪人员情况表、阅卷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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