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师资格考试中,职业道德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对于2008年版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显得尤为重要,经常以全题型的形式考查。
2008年版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我们可以总结为“三爱两人一终身”
2008年版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包括:
一、 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一爱)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 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二爱)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 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三爱)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 教书育人—教师天职(一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 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两人)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 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一终身)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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