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是束之高阁的条文,而是女性披荆斩棘的利剑。
在日常生活中,女性很容易受到“伤害”,今天小法就跟大家分享一下几个女性在职场和生活中常见的不平等对待,如果你遇到这些情况,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去反击。
1.招聘歧视
《就业促进法》第27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2.职场性骚扰
《民法典》第1010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3.男女不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法》第11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4.晋升歧视或孕期辞退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5.家暴
《反家庭暴力法》第23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6.婚内财产保护
《民法典》第1065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7.网络暴力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9条:
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
当我们在面对权益受损的情况时,要及时且合法地收集证据去维护自身权益。很多人第一步取证就是录音,在电话录音时,要确保录音的目的合法,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进行的;录音的内容也应当真实反映情况,不能进行剪辑或篡改;同时,在录音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对方的隐私,不能在对方明确拒绝录音的情况下强行录音。
如果你遭遇到人身伤害,第一时间报警后,需要尽快去医院进行验伤取证,以确保伤情的准确记录。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因此建议在24小时之内进行验伤。
女性朋友们在面对权益受损的情况时,一定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去保护自己。祝愿每一位女性都能在生活的道路上自信前行,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益。
最后推荐大家一部电影——《女生规则》(Pink,2016,印度),里面有一句经典台词“当女人说‘不’,那就是‘不’!”
上图为电影海报,下载自网络
建议法考生都去看一些法律电影,因为这样可以训练我们的法律思维,对我们备考法考是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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