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年法考中,民事诉讼程序、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程序作为三大诉讼领域的核心内容,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尤其在重者恒重的现象下,基本是每年必考。
对于必考点,法考考生是一定要掌握的。
现在就深度解析下法考中对这三大诉讼程序的考察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吧!帮助24法考生精准把握备考方向,提升应试能力。
一、民事诉讼程序考察要点
1.基本概念与原则:法考对民事诉讼程序的考察首先聚焦于基本概念与原则的掌握,如诉讼主体(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等)、诉讼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属管辖等)、诉讼时效、诉讼费用、诉讼权利与义务、证明责任等。
2.诉讼流程:从起诉、受理、答辩、举证、质证、庭审、裁判、上诉、再审、执行等整个民事诉讼过程,法考会考察考生对各阶段程序规定、期限、条件、效力等细节的掌握程度。
3.特别程序与证据制度:如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二审程序、再审程序、证据的种类、证据的收集、证据的审查判断、证明标准、证据保全、鉴定等,均为法考考察重点。
4.裁判制度与执行程序:包括判决、裁定、决定的适用情形、效力、上诉期限等,以及调解、和解、撤诉等非判决结案方式,以及执行申请、执行管辖、执行措施、执行异议、执行和解、执行终结、执行回转等执行程序的具体规定。
5.新制度与热点问题:如在线诉讼、电子送达、公益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执行异议之诉等新制度或热点问题,也是法考关注的焦点。
​二、刑事诉讼程序的考察要点
1. 基本概念与原则:法考对刑事诉讼程序的考察首先关注基本概念与原则,如诉讼主体(公诉机关、自诉人、被告人、辩护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等)、诉讼管辖、诉讼时效、强制措施、辩护与代理、证据规则等。
2. 诉讼流程:从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刑事诉讼全过程,法考会考察考生对各阶段程序规定、期限、条件、效力等细节的掌握程度,包括侦查程序、审查起诉程序、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再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等。
3. 特别程序与证据制度:如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二审程序、再审程序、证据的种类、证据的收集、证据的审查判断、证明标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鉴定等,均为法考考察重点。
4. 裁判制度与执行程序:包括判决、裁定、决定的适用情形、效力、上诉期限等,以及刑事和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非判决结案方式,以及刑事执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执行程序的具体规定。
5. 新制度与热点问题: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缺席审判制度、刑事辩护全覆盖、刑事速裁程序、刑事和解制度、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等新制度或热点问题,也是法考关注的焦点。
三、行政诉讼考察要点
1. 基本概念与原则:法考对行政诉讼程序的考察首先关注基本概念与原则,如诉讼主体(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等)、诉讼管辖、诉讼时效、诉讼费用、诉讼权利与义务、证明责任等。
2. 诉讼流程:从起诉、受理、答辩、举证、质证、庭审、裁判、上诉、再审、执行等整个行政诉讼过程,法考会考察考生对各阶段程序规定、期限、条件、效力等细节的掌握程度。
3. 特别程序与证据制度:如简易程序、普通程序、二审程序、再审程序、证据的种类、证据的收集、证据的审查判断、证明标准、证据保全、鉴定等,均为法考考察重点。
4. 裁判制度与执行程序:包括判决、裁定、决定的适用情形、效力、上诉期限等,以及调解、和解、撤诉等非判决结案方式,以及执行申请、执行管辖、执行措施、执行异议、执行和解、执行终结、执行回转等执行程序的具体规定。
5. 新制度与热点问题:如行政公益诉讼、行政复议前置、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衔接、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交叉、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的交叉等新制度或热点问题,也是法考关注的焦点。
四、总结

由此可见,法考对诉讼程序的考察既广泛又深入,要求考生不仅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还要有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还需关注近年来司法改革中出现的新制度或热点问题。此外,考生在学习这部分内容,可以对照《三诉流程图》学习。流程图可以清晰、直观地展示了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从起诉到执行的完整流程,包括各个阶段的顺序、衔接关系以及可能的分支路径。这种直观性有助于考生快速理解和记忆复杂的诉讼程序,避免在文字描述中迷失方向。